“德行珠海”应从自身做起

2013-05-22

文/曹诗友

    “德行珠海”应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就是说我们每一位市民都应成为“德行珠海”的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都应成为“德行珠海”的维护者,而不能只当享受者;都应成为“德行珠海”的行动者,而不能只当“批评家”。
 
  十八大报告在“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中强调:“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我理解为公民道德建设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小事更容易让普通人弄清价值坐标,找到实现价值追求的途径。珠海市广泛开展“德行珠海”公民道德建设行动计划,就是动员和组织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把珠海打造成道德之城。这正是十八大所要求的,人民所期盼的。
 
  今天,我们的社会道德领域存在一些知行脱节的现象。比如,一方面抱怨“人心冷漠”,一方面又告诫自己“少管闲事”;一方面抱怨别人不守公德,一方面又时常纵容自己。这种相互矛盾的“双重标准”,正是时下道德水准滑坡的原因之一。最近,我们到社区调研,听到一位社工反映:社工去动员一位住在该社区的公务员参与社区的公益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一点贡献时却遭遇了闭门羹,这位公务员说:“你拿几个钱?我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比你一个月的工资还多,你还是少管闲事吧。”面对这位社工的诉求,真是汗颜!这虽是个别人,个别现象,但影响的却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德行珠海”应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就是说我们每一位市民都应成为“德行珠海”的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都应成为“德行珠海”的维护者,而不能只当享受者;都应成为“德行珠海”的行动者,而不能只当“批评家”。老实地说:无论珠海怎样,请记得,你所站立的地方,就是你的珠海;你怎么样,珠海便怎么样;你是什么,珠海便是什么!
 
  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有个基本问题要搞清楚:为谁做?为什么要做?如何解决奉献与索取这一对矛盾?有则故事很受启迪。一个漆黑的夜晚,一位僧人看见巷道深处有盏小灯笼,身旁的村民说:“盲人老孙过来了。”僧人百思不得其解,问姓孙的盲人:“敢问施主,既然你什么也看不见,为何挑一盏灯笼呢?”盲人说:“黑夜里满世界的人都和我一样是盲人。所以,我就点燃了一盏灯。”僧人若有所悟:“原来你是为别人照明呀?”盲人却说:“不,也是为我自己!虽然我是盲人,但我挑了这盏灯笼,既为别人照亮了路,也让别人看到了我而不会碰撞我。”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就是在奉献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做的目的就是获取幸福。奉献与索取是一对矛盾,它有相斥的一面,也有相统一的一面,其“统一”表现为“奉献”的同时也能“索取”到利益。但现实生活中,多数人在这二者的关系上是很难摆正的,当需要自己付出的时候,想到的不是能给别人或集体带来什么好处,而首先是自己能从中索取到多少,进而认为在“索取”中再加以“知足”和“节制”,就可以得到幸福。这是一种纯主观意志上的幸福观。纵览古今,横看中外,在欲望面前能够“知足”和“节制”的人又有多少呢?据权威部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先后有数万名处级以上党政干部因贪污受贿被依法惩处。说他们不知道“知足”、“节制”是福的道理,也确实有点低估了他们的认识水平。酿成他们人生悲剧的关键还是欲望本身所具有的那种不可控性。
 
  由此可见,要使个人的幸福像黄河之水奔流不息,惟一可选择的就是奉献,就是自觉自愿地恭恭敬敬地把自己的青春年华和智慧才能奉献出来,把为他人和社会谋福利当作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这既是社会和各级组织对个人的基本要求,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早在两千年前,孟子就倡导“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其意思是说,对别人有利的事,即使从头顶到脚跟都受到损伤,也要干。还有无数先贤们总结了许多处世格言,如“忽己之慢,成人之美”、“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趋人之急,甚于己私”、“悯济人穷,虽分文升合亦是福田;乐与人善,即只字片言皆为良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等等,都闪现着“人生在世奉献为本”的高尚道德。尤其是近代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提出的“舍己为群”的思想,更加深刻的揭示出了这一道德行为的境界与智慧。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做到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摆到首位,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这进一步把古代先人后己、助人为乐、舍己为群的道德行为和生存智慧推向一个新的境界,赋予了崭新的时代意义。同时,也阐明了共产党人无私奉献的幸福观。回视我们党走过的90多年的光辉历程,处处都闪烁着无私奉献的耀眼光辉,时时都传颂着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历史和实践已经反复证明,无私奉献是共产党人最纯洁、最崇高的道德品质,也是最深厚、最持久的幸福之源。它像冰山雪莲,洁白无瑕;它像满山红杜鹃,情暖人间。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我们选择了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会把我们压倒,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就会属于千百万人。”无论时代怎么变化,也无论遇到什么干扰和冲击,只要每个党员干部始终坚持和躬行无私奉献的幸福观,就会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就会受到群众的尊重、得到社会的认可,从而实现物质和精神上的富有,追求到人世间真正的幸福。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正是着眼于这一点,党和国家近年来在道德建设领域不断做出规划与部署,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十六大以来,三届评选产生的162名“全国道德模范”已经成为全社会学习的楷模;“最美妈妈”“最美教师”“最美司机”……不断涌现,受到全社会热捧。第四届评选活动中央近期又作了部署。也正因为如此,十八大报告对道德建设着墨颇多,从基本任务、内容范畴、着力方向等方面,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进行了一次系统的顶层规划。我们广泛开展“德行珠海”公民道德建设行动计划,建设道德城市,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必须落实在行动中。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吧。
 
   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
 
   (作者系珠海市社科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