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13-05-22
根据工作需要,我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
一、招聘职位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机关辅助类三级合同制职员2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辅助类合同制职员,享受珠海市规定的辅助类三级合同制职员薪酬福利待遇。
三、资格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宣传文化工作。
(二)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科门类为哲学、法学、文学类专业。
(四)珠海市户籍,年龄30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之后出生),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
(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地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办公室(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838室),联系电话:2139991,2120835。
现场报名后请将报名有关材料(含照片)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zhswxcb@126.com,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招聘合同制职员”字样。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6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材料。(1)《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 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4)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5)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二)资格初审。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通知在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网站(http://www.zhxc.gov.cn/)上公布。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前15名(含并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
2、面试。
(四)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经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对象人选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市委宣传部组织考察和体检,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资格复审或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网站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职员管理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2、不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安排的;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招考比例问题:每个招聘职位至少保证1:3的竞争比例,当报考人数少于6人时,只按照实际报考人数三分之一的职位进行招考。
本公告由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13年5月22日